【道德經】德經 含德之厚章第十八(3)

文學/道德經

知和曰常。益生曰詳。心使氣曰強。物壯則老,謂之非道。非道早已。

註解:

審度精氣,不使則佳,能知和氣常存用心審度使資益於身爲強,明又長守,柔弱壯則非道也。

以靈修觀點解說:

因此善以養身者,必先修其心,促使心靈平和,以達全身氣和,氣和則精固,而神自寧。能了解和氣常存於體,則必先修其心以調和而促使身體強壯,假如人不能時常守精氣,而過度耗散精氣,可說是離道而死。

這一句是說,因此修道之人必須先修心,促使心神平和,以達全身之氣和,以精氣穩固不耗散,而元神自然地寧靜。 能夠體悟陰陽混氣保固永存於體內,則必須先修心神,以調和體內氣平和,促使身體健康。如果沒有修道之人,因為陰陽不調和,就不能時常守住精氣,以致會過度耗散精氣。這種精氣在古時候修道稱為真精之氣,亦稱為真氣。 因為精氣是人生命體之氣,也就是元神體所產生的,如果過度耗散,則形成氣絕,離道而死。 因此,古時候修道者都 入山向神仙求道,以保固身體健康,再提昇得神仙,保固身體永遠生存。

〔本章要旨〕靈修者必專一守著和氣,而精氣永入於體內不散,終生向「道」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