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大道廢章第十八(3)

▲我們要回復到上古的時候,長輩自然對下輩產生慈愛;而下輩自然地對長輩產生孝順。人必須力行修道,才能回復到上古時代孝慈為自然之道。(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六親不和,有孝慈。

註解:

有孝慈,孝慈為無敬恭。

以靈修觀點解說:

自古雖然立孝慈之名,即因父子情節,至衰世的時候,當父者不慈眾多,因此立慈之法規讓天下之父行事之;為人之子者不孝眾多,因此立孝教化天下之子。

這一句是說,在上古的時候,雖然有孝慈之名稱,這種父子情節是自然的。但到下古的時候,當長輩的人對下輩不仁慈眾多,因此才訂仁慈之法則,讓天下當長輩去行使;而當下輩之人對長輩不孝順眾多,因此才立孝之法則,以教化下輩「對長輩產生孝道」這種人為因素之法則。所以我們要回復到上古的時候,長輩自然對下輩產生慈愛;而下輩自然地對長輩產生孝順。人必須力行修道,才能回復到上古時代孝慈為自然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