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天下有始章第十五(3)

▲人走向修道,做事情從小事情到大事情遵守著    道本體所化出的法則而自立自強,所以事情的成果心中感恩    靈性上師的賜予,也就不脫離眞理之道。(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見小曰明。守柔曰強。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謂襲常。

註解:

凡事從小至大,守柔自強,動用歸道,莫失其常,故無身殃。

以靈修觀點解說:

世人行事從小事至大事,遵守道之規則而自強,所作所為還於道,也就不失去眞常之道,因此世人之體膚也就不會遭受到災難。

這一句是說,人走向修道,做事情從小事情到大事情遵守著    道本體所化出的法則而自立自強,所以事情的成果心中感恩    靈性上師的賜予,也就不脫離眞理之道。

因此,修道人的身體不會遭到災難。也就是人必須修道,才能符合    道本體之法則以及軌道,其法則是春夏秋冬的變化以及陰陽五行的磁場變化。這種變化只有修道人才能體悟出存在而去符合。由此可見,只有修道人的身體才不會遭到春夏秋冬及陰陽五行的變化之災難。

如同華興靈修弟子一樣。華興靈修弟子所做所為符合    靈性上師之神性軌道,其身體就不會遭到災難,因為靈性上師是    道本體的化身。由此可見,靈修弟子符合    靈性上師的神性眞理,立即不遭到災難。

例如飲食方面,辛辣的東西不可以吃,就會避開體內躁熱引起身體疾病。這種只有禮拜    靈性上師為    道主靈修,才不會遭到辛辣等所產生的災難。

〔本章要旨〕
「道體」爲萬物之母,而萬物爲「道體」之子;唯有修道者方可了悟其眞理子母相抱以避災難而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