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鄭富鈺/綜合報導
為響應臺北市打造健康、宜居「無菸城市」的施政願景,並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落實環境優化,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針對於特定分區用地設置「負壓吸菸室」已有清晰的建築法令,以兼顧市民健康與行政效率。
建管處指出,為配合各局處推動無菸環境政策,並兼顧都市公共設施用地彈性運用,負壓吸菸室於特定分區用地設置得適用建管處主管的「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3點第10款規定。該條文提供明確的法規綠色通道,讓符合條件的設施得以免辦建築執照,大幅提升跨機關推動政策的行政效率。
依據該處理原則,若規劃於已開闢公共設施用地上搭建此類臨時建築物,由申請單位確認不妨礙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容觀瞻及相關法令,且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及構造安全自行負責下,先行取得該用地的「管理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即可設置。建管處則依職權協助釐清建築法令適用及相關程序,以確保相關設施完備法定程序。
打造無菸城市有賴全民攜手合作,也需要完善的法規配套作為後盾。建管處作為建築法規的管理單位,積極提供建築法令與行政協助,齊心協力營造更安全、清新的優質生活空間。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負壓吸菸室設置法規配套完備 助力打造臺北無菸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