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道經 太上章第十七(2)

▲凡是人在凡俗上所獲得成就,都是由福報然締造形成,而不是人為因素所造化出來的。福報就是前世或是今世力行修道,由    道本體所賜予的。(圖/睿傳媒資料室提供)

文學/道德經

成功遂事。百姓謂我自然。

註解:

言成功立事,百姓不知其所由謂是自然之道矣。

以靈修觀點解說:

人成功立事皆由自然所締造,然而百姓不知何是自然之道矣。

這一句話是說,凡是人在凡俗上所獲得成就,都是由福報自然締造形成,而不是人為因素所造化出來的。福報就是前世或是今世力行修道,由    道本體所賜予的。也就是說,不管今世或是前世是否修道,而在凡俗上所得到一切成果都是與修道有關係。因為物質上的一切有形體,都是由    道本體化出來,因此只有修道的人才能體悟出凡俗上的成果由    靈性上師賜予而獲得;沒有修道的凡人就不知道物質上之一切東西是由修道才能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