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實施!林口、淡水 208 格汽機車位改收費 杜絕廢棄車占用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新北市交通局為整頓道路空間,自(1日)起,林口區福林路、淡水區崁頂五路等路段的208格汽、機車路邊停車格位,實施收費管理,讓停車資源公平共享,杜絕久占車輛。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表示,林口區福林路、松柏路部分路段因沒有管制標線,常遭車輛久停占用,不僅影響行車安全和行人通行,甚至產生髒亂,破壞市容;交通局在考量不影響行車安全及秩序下,規劃了汽車路邊停車格,並將自明天起收費管理,以整頓道路空間和市容環境。

交通局另外在淡水區崁頂三路、崁頂五路、崁頂五路279巷及新市三路1段等4條路段,共新增92格機車路邊停車格位,以紓解機車族停車需求,並明天同步實施收費管理,讓機車族不再看得到、卻停不到。

本次新增路邊汽、機車格收費路段及收費時間、費率如下:
(一)林口區福林路、松柏路、南勢一街、南勢四街、中正路57巷路邊汽車格:收費時段為週一至週五8:00–18:00,每半小時10元。
(二)淡水區崁頂五路的路邊汽車格:收費時段為週一至週五7:00–20:00,每半小時10元。
(三)淡水區崁頂三路、崁頂五路、崁頂五路279巷及新市三路1段路邊機車格:收費時段為週一至週五9:00–17:00,計次收費,一次20元。

交通局提醒,民眾停車若未收到繳費單,可透過行動支付App全國繳費網,或至「新北市路邊停車費查詢網(https://parkweb.traffic.ntpc.gov.tw/)查詢、繳費,快速又方便,避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