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為強化自助洗衣店公共安全、讓民眾洗衣更安心,台中市政府自12月24日起正式實施《台中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從「場所、設備、保險、檢查、罰則」五大面向建立完整管理機制,要求業者落實定期自主檢查,全面提升營業場所安全水準。此自治條例已於今年12月獲行政院核定通過,明確規範營業場所樓層限制,並要求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導入必要安全防護設備,進一步強化營運管理,為市民日常生活多加一道保障。

經發局指出,隨著自助洗衣店家數及普及率逐年攀升,截至今年12月19日,台中市使用天然氣的自助洗衣業者已達589家,相關安全管理需求日益提高。新制特別規定,業者須加裝微電腦瓦斯表或緊急遮斷裝置,並設置瓦斯及一氧化碳自動偵測警報設備,且應定期檢查維護,一旦發生異常,即可即時警示並自動切斷氣源,有效降低事故風險。
為協助業者順利銜接新制,市府自今年10月起,已陸續邀集消防局及天然氣公司,在山、海、屯、市等地區辦理多場法令說明會,協助業者了解法規重點與設備設置規範。統計顯示,在市府積極輔導下,業者裝設微電腦瓦斯表或緊急遮斷裝置的比例,已由7月間的39%提升至52%,顯示業者安全意識持續提升。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考量既有立案業者設備施工仍需時間配合,新制提供6個月輔導緩衝期,市府將採「先輔導、後稽查」方式推動,協助業者循序完成設備升級;新設立的自助洗衣店則不適用緩衝期,開業即須符合相關安全規定,違反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此外,市府也將請天然氣公司於業者申請裝設瓦斯表時主動提醒相關安全設備設置,相關自治條例條文已公告於經發局網站(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3171763/post ),歡迎業者與民眾上網查詢。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洗衣更安心! 中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新制正式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