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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偵辦油品致癌物超標案,9日出動13名檢察官直搗中聯、福壽、福懋油與泰山4大公司總部與6處廠房,帶回11名被告偵訊,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聲押中聯總經理余凌冲,法院晚間裁定2000萬元交保;中聯董事長蔡清松2000萬元交保,其餘9人以50萬到1000萬元不等交保。

中檢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等,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及彰化縣衛生局兵分多路展開大搜索,分別到中聯油脂、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與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公司,計6處所執行搜索,依法查扣設備機具、案關郵件、會議紀錄、檢驗報告、出貨資料、生產紀錄、進口報單、隨身碟、行動電話、儲油槽等犯罪工具及不法所得。
檢察官在比對扣案證據並互核11名被告、13名證人供、證詞後,認11名被告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重大,其中被告即中聯總經理余凌冲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中地院晚間19時30分召開羈押庭,經過3個多小時攻防,法官裁定余凌冲2000萬交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不服則當庭提出抗告。

另外,檢方諭知中聯董事長蔡清松2000萬元交保,廠長陳明榮100萬元、品研課副課長陳建龍60萬元;福壽董事長洪堯昆1千萬元、總經理趙文強600萬元、協理顏貽鉉500萬元、副理黃俊豪50萬元;福懋油董事長吳星澄1000萬元,因吳的家屬無法湊足保證金,降至200萬元才得以辦保,總經理張志賓600萬元;泰山董事長劉偉龍1000萬元交保。
中檢表示,將持續深入追查相關油品來源、製程流程、檢驗紀錄、流向銷售及各公司人員涉案情形,全面釐清是否違反食安法及其他刑事不法情事。(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毒油案4大公司董座共11人列被告 中聯董、總座均2千萬交保






